敬重的总局领导您好,请问一下,一家超市进购了大包或许大箱包装的散装糕点,大包装上标识标签完全,履行规范为GBT20977。在出售前超市将大包装翻开然后运用小包装提早分装好,可是小包装上无任何标签就进行了出售。
请问这种状况是依照违反了食安法34条1款11项,根据食安法125条1款2项进行处分,仍是依照违反了食安法68条1款,根据食安法126条1款7项进行处分?
预包装食物散装出售,出售者提早分装,顾客购买时再称重出售,或许顾客购买前现已称重,顾客自行挑选购买,实质依然是散装预包装食物出售,应当契合散装食物出售的有关法律法规。你未提及摆放散装食物的容器、是否独立包装、是否称重、称重后是否打印标签等等细节,可是法律过程中仍是要归纳判别看行为实质,出售散装食物的行为应当契合《食物安全法》第六十八条的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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